黎智英保释令被撤 明年2月1日进行上诉正审

香港终审法院今天(31日)撤销壹传媒创办人的保释令,他在2020年最后一天将再被关押至2月再审,结束短短八天保释期的有限制自由。

综合香港电台和《明报》等报道,法庭今早听取双方陈词后,下午4时做出上述裁决。法院批准律政司部分上诉许可的申请,以及临时扣留命令,黎智英须暂时再度还押,明年2月1日进行上诉正审。

黎智英(中)在香港终审法庭暂时休庭期间步出法庭,下午再出庭聆听裁决。(法新社)

今天的案件由首席法官马道立、常任法官李义和张举能审理。《星岛日报》早前预测,黎智英保释上诉案有可能成为马道立的“封山”之作。

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提到,本案涉及《香港国安法》,在考虑是否批准保释时,应给予“国家安全”问题更多考虑,而且根据国安法第42条,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,否则不得准予保释。律政司认为,此定义有别于一般刑事诉讼程序条例有关保释决定的考虑。

律政司一方也说,在国安法案件中,被告的保释条件,不应作为考虑是否准予保释的因素。

声明: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,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。

分享新闻到
微信朋友圈
扫描后点
右上角分享

0 Comments

Leave a Comment

Ad

Related Posts: